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fā)〔2014〕70號,以下簡稱《意見》),促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切實提高科技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為科技創(chuàng)新和社會服務,科技部、財政部決定開展2020年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
秉持著合理建立獎懲機制的考核目的,此次考核將根據(jù)評價考核情況,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好的單位,通過后補助予以支持;對于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視具體情況予以公開通報、核減相關經(jīng)費等相應的處理。除此之外,評價考核結果還將作為科技創(chuàng)新基地、科研機構等評估的重要依據(jù)。
本次評價考核范圍為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以法人單位為考核對象,對其擁有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原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2019年度的開放共享情況進行評價考核。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11家單位尚處于整改期,不納入本年度考核范圍。2018年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26家單位已完成1年期整改,參加本年度考核。
本次考核的內(nèi)容包括運行使用情況、共享服務成效、組織管理情況三個方面。
具體而言,在運行使用情況方面,主要考察包括法人單位應開放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運行使用總體情況,儀器運行和開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支撐服務國家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主要成效等。
共享服務成效層面,主要考察包括圍繞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和中小微企業(yè)需求,對法人單位以外的單位提供共享服務的情況,支撐服務外單位科技創(chuàng)新的重要成果等。
就組織管理情況而言,主要考察包括開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科研設施與儀器新建和新購統(tǒng)籌管理情況,納入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的儀器情況,在線服務平臺建設及與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對接情況,實驗隊伍建設情況等。
本次評價考核受到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具體工作也由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承擔,通知明確指出參評單位需在2020年7月30日前,將部門審核過的自評報告電子版通過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提交,匯總的紙質材料則寄送至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資料來源: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