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包裝網(wǎng)訊】臺灣的美妝店明年起不得提供免費購物塑膠袋了。環(huán)保署修塑膠袋管制法規(guī),將“美妝店”納入新增管制對象,從明年1月1日起,寶雅POYA、美體小鋪等美妝店,都不得提供免費塑膠袋。消費者如需膠袋,可能得花1到2元購買。
環(huán)保署預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修正草案第二次版本,把“美妝店”也納入管制對象。去年草案首度預告時,國內(nèi)塑膠袋管制對象從7類備被增加到14類,擴及飲料店、文具行、洗衣店、資訊設備業(yè)、藥局及藥妝店等。這次是在藥局與藥妝店這類中,再多納入美妝店。
其他法規(guī)修改部分,包括擴大塑膠袋管制材質(zhì),把PLA(生物可分解塑膠)也列入、取消購物用塑膠袋的0.06公厘厚度限制,讓業(yè)者自行選擇、授權(quán)各縣市政府可要求量販店、超市與百貨業(yè),只提供塑膠袋與垃圾專用袋的兩用合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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