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鍋具“翻山越嶺”來中國,卻因重金屬超標早早結束了“旅程”。近日,一批韓國進口鍋具因檢出重金屬超標,在鄭州檢驗檢疫部門依法就地銷毀處理。
前不久,一批韓國進口的鋁制炒菜鍋和燒烤鍋在鄭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檢出重金屬鉻和蒸發(fā)殘渣超標。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檢驗檢疫部門這兩天對該批不合格貨物實施銷毀處理。
該批原產(chǎn)地為韓國的不合格食品接觸產(chǎn)品共270件,涉及炒菜鍋和燒烤鍋兩個型號。經(jīng)檢測,重金屬鉻和蒸發(fā)殘渣超出我國強制性標準的限量值,炒菜鍋和燒烤鍋涂層中重金屬鉻含量高達0.02 mg/L,是限量值(≤0.01 mg/L)的2倍,蒸發(fā)殘渣含量為163 mg/L、126mg/L,分別是限量值(≤60 mg/L)2.7倍和2.1倍。
鍋具是家庭常用廚具,與食物在高溫條件下長時間接觸,其有害成分超標容易遷移至食物中,人體過量攝入可能會對粘膜、消化道有刺激和腐蝕性,并可在肝、腎、肺積聚,造成慢性中毒,嚴重危害身體健康。鄭州檢驗檢疫局高度重視食品接觸產(chǎn)品等進口消費品的監(jiān)督管理,采取多種措施嚴把進口消費品質量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切實維護我國消費者權益。
鄭州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企業(yè),應高度重視進口食品接觸產(chǎn)品的質量安全,詳細了解我國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并在采購合同中要求國外供貨商嚴格依照我國標準供貨,避免貨物報檢后因產(chǎn)品質量不符合我國標準而退運、銷毀,造成不必要的經(jīng)濟損失。同時提醒消費者,不要盲目相信進口消費品質量,購買進口商品要盡量選擇正規(guī)渠道,必要時可要求商家提供進口商品的相關檢驗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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